* 前陣子情人節,胞做了一件讓我很感動的事。先說他是一個不說謊的人,平時也不說情話,實際的很。而且他的實話很多時後惹來我很多的白眼,但是他在情人節前就開始在找我最近想要買的一件東西,我說要等到我發薪水後,我才有錢買。但是他在情人節說要買給我,當作禮物,我真的覺得天要下紅雨了,這傢伙有在聽我說話,真的是要趕快把這筆記下來,是詩生活裡閃亮的星光。
*我覺得閃婚很恐怖,也很蠢。這筆賭很大,而且代價很大。而且閃婚通常案情都不單純,要不然就是很有後婚(我本人覺得奉子成婚沒什麼,重點是"閃婚"交往一兩個月就懷孕的那種),或者是兩個人都不想要孤單一輩子,湊合湊合的過,社會壓力。或者自以為遇到真愛像是胡婷婷的新聞,相愛閃得要命,結果真愛什麼都敵不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