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這個話題,寫的很不是時候,因為大家都在過節,過的開開心心的,而且死刑這個話題真的很,沉,重。而我覺得台灣人在討論這個議題的時候,太煽情,導致於大家都很激動,所以誰也不願意真的靜下心來聽對方來說,這個話題,需要大家持續的關注,也許是十年二十年甚至是50年的討論。
我先說我的立場,我對廢死或不廢死都沒有很強烈的立場,不是說不關心,只是對兩邊都沒有太多情緒上的意見。但是我對這個話題有興趣,我覺得是好事,因為這件事最最根本的本質是在關心"正義"這件事,這是社會進步的原因,每個人都關心"正義"。
也因為我的立場,所以我會去看廢死和不廢的意見和看法,我兩邊都看,在我累積所有資訊和意見,我終於得出了我的看法。
要來囉:
我預測,死刑未來一定會走向廢除的方向,也許是在10年或20年或30年後,50年後,不可能所有國家一下子就廢除死刑,但是會慢慢走向那個方向,未來,沒有死刑。
廢死,會是所有人共同討論出來的結論。
最根本的原因,
死刑,是變相的謀殺,人並沒有被賦予這樣的權利。任何一個人生而平等,並不是商品,我們必須平等對待。所以沒有任何一個人有這樣的權利,取任何人的性命。
這是我的理由。
不廢死,我覺得這一方,一直採用,"死刑"才能遏止犯罪,或者台灣的制度下殺了人關兩三年就出來,太誇張了。
第一,用死刑才遏止犯罪,是沒有效的。我覺得殺了人至少要關20,30年以上,才來討論可不可以出來,所以是"台灣司法"制度太不健全,才讓我們"誤以為"這樣的思考模式才能遏止犯罪。所以廢死的立場,提出的論點,是站不住腳的。
一個人要殺另一個人,或很多人,我再想有沒有死刑,要不要關?,關多久? 對這些人都沒甚用吧。這些不是我們大多數老百性善良的人的想法,是少部分,但是社會就是存在這樣的犯罪,很可惜,很殘念。
第二 因為我們為受害人家屬做得不夠多,所以才會有"死刑是唯一讓受害人得到安慰的事? 殺人是一定要付出代價的,那個代價必須是很慘重的。但不會是死刑。能讓受害人得到安慰的一路就是正義,台灣的司法一定要強大,要公正,要讓人民相信,社會有公道,要能保護受害人。這,是,一,定,要,做,到,的。讓受害人得到該有的公道和正義是原諒的第一步。
原諒是一條道路,原諒不是不處罰,加害人一定要受司法的制裁,受害人一定要有應得的賠償。然後做好了這一步,在來談原諒,我覺得原諒大部分是自己的自我療癒過程。需要一點時間,原諒一種就是"事情已經發生了,我把我該做的做一做,要請律師,上法院,準備文件資料,該告的告。然後等判決,然後下一步,才說okay,事情已經發生了,人已經死了,喪禮也都辦好了,該難過該大哭該不甘心,都放肆的發洩了。
然後告訴自己,我原諒我自己讓事情發生,因為很多時候,受害人的死亡,家屬是很自責的,因為也許在不幸發生前,家屬朋友都會想如果之前做了什麼,可能都不會發生了。所以先原諒自己,告訴自己,絕對不要自責。這是自我療癒的第一步,然後在原諒事件本身,事件已經發生了,什麼都改變不了,就接受吧。
所以,原諒,其實是接受事實。
我覺得原諒大部分是跟自己的關係,不自責和接受事實。然後等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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