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February 28, 2014

Blogging{365-214} 關於感情,婚姻兩三事(II)

*看到報紙上豪門離婚贍養費幾億幾億的拿,看得我們這樣普通老百姓的婚姻好像很心酸。其實我覺得第一報紙報的不一定是真的。只是表面風光但是私底下過的是如何的生活,我們不知道。那些大富豪賺得多但是花費也一定很大。很多人妻其實沒有實際的財產掌權,所以他們的先生可能破產,這些人妻也不知道。



我一直覺得嫁給這些有錢人的女明星很可憐,因為第一演藝生涯本來就是短暫的,她們卸下光環,沒有任何收入,光靠先生的收入。那也要看先生懂不懂理財?!!! 有了家庭有個依靠固然是好,但是我覺得現在時代不同了,女人真的要有工作,有自己的事業,有同事,有收入和自己的退休金。


這樣比較實在,乍看之下好像很辛苦,但是不然。小孩還小的話,可以去找兼職,但孩子大了,上了幼稚園,就可以找全職。家裡多一份收入除了可以負擔家裡開銷,放假還可以去旅行,工作又有成就感。


這個附於女人的自由和幸福就是女人可以跟男人一樣結完婚一樣去工作。所以女人們結完婚,生完小孩,就去工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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