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ne 1, 2012

Blogging{365-43} Why America? (II)

之一 小費文化

大家都知道在美國吃飯,只要去餐廳吃飯有服務生服務你,你就要付小費。我在這裡那麼久,我其實都有付拉,然後我也有聽過也是有一些人吃飯是不付小費的,但畢竟是少數。其實阿,我發現,你吃完付完錢就走人,我好像也沒有聽過你會被警察抓或者是被擋住,我是不鼓勵你那樣做拉。胞的家人,都覺得不付錢感覺你就是白吃了,就算你付了餐費也是一樣。他們認為,那些服務生的薪水就是靠這些小費維持的。餐廳付大概3塊一小時,那是很低的,美國最低薪資是7塊吧。所以你付小費,他們並沒有領兩份薪水。而且你不付就等於他們的服務for free. Nothing comes free, 人家竟然服務了你,你就必須付費,有點使用者付費的觀念。而且大部分的人會付的原因是服務生的薪水都很低,都會因為這個原因就會付錢。

其實付小費,又沒有美國人逼他們,但就是他們全國人的全體共識,是一個好的體制,給那些服務生有好一點的生活,而且是使用者付費,你覺得他服務好就給多一點,服務不好就少一點,但還是有最地標準不知道是幾%之類的。那美國人就落實這項措施,其實我覺得要徹底的實行這項措施我覺得很難,因為不付小費又不犯法,我可以說我就是沒錢,擺爛。但是他們美國人沒有這樣耶,我認識的美國人每個人都付小費的。

之二 領養文化


大家都知道,最有名的領養家庭就是安潔莉納裘莉和布萊特彼特 (Angelina Jolie& Brad Pitt)他們領養三個小孩,三個親生的。領養的三個中兩個從亞洲,一個是非洲黑人小女孩。所以他們家的小孩是聯合國。除了他們之外,很多明星都有領養,白人小孩或亞洲小孩不等,有時有黑人小孩。

Sandra Bullck 和 Charlize Theron 是兩個我都很喜歡的女明星,他們最近都領養黑人小孩。但很巧的他們都是單親媽媽。除了明星,其實我以為,領養是從安潔她開始的,頂多近十年的事。但是我錯了。我想領養,應該有30年了歷史了。那很長耶。Snooki 在美國很紅的那位"女孩" 她本身也是領養的。

當我在佛州的時候我認識的同事,一個同事她就領養了一個亞洲的小男孩,現在已經13歲了吧。我在德州的時候,胞姊的朋友也認養了一個從南韓來的小女孩。現在已經21歲了。我想說的事,領養的概念普遍落實在美國家庭裡了。

電視劇也很多把領養的概念編進劇中,像是最有名的是慾望城市,夏綠蒂無法受孕也是領養從中國的一位女嬰。在一個新的音樂劇中SMASH 中有一個女Producer 在她的角色裡,她和她們本身已經有一個青少年男孩了,但是想要領養一個小女孩。當然一定要經過冗長的手續,訪問,仲介必須確定領養家庭可以帶給小孩最好的環境。那位媽媽說: "那位遠在中國的那位女嬰baby是出生來當她的女兒,雖然生在中國,但那個Baby是她的小孩。"


這觀念,徹底改變了家庭的概念。不管膚色,不管是不是親身的,我領養你,愛你,然後好好的把你養大長為有用的人,你就是我的小孩。就算你的出生一開始是不快樂的開始,但是重點是你的將來,在一個有很多愛的家庭長大,沒有什麼不好。

我以後也想領養小孩,不管我有沒有自己的小孩,我都想領養。我會領養白人的孩子。因為我覺得領養是一個人可以把"做善事"的效益發揮到無限大。你把一個baby從無能的親身父母中領養,妳愛這個小孩像愛你的孩子一樣教育,把他養成一個有用的人,貢獻世界,也說不定那個孩子可以回去看他的親身父母。

我以後也想成立一個仲介,專門辦領養的單位吧。我也很鼓勵台灣那些很上流很有錢的那些人,如果想做善事,想捐錢,就領養孩子吧。不是那種每個月捐錢了事,然後看看照片,就意為那是你的養子,不是,領養後,就像養一個孩子,愛他,養育他,教育他。我覺得台灣可以開始做這些事了。


之三 NO Plagiarism, No cheating

其實,國外都很重視智慧財產學,不抄襲,不盜版。在學術上,你就是不能抄襲任何人的學術作品,一被發現就會被開除。如果你是留學生,論文就好好自己寫吧,不要想說抄別人的不會被發現,那是不可能的。還有他們不盜版,他們覺得盜版就是偷。像是盜版電影和CD如果有消費者購買,其實就是扼殺了市場,市場沒有辦法做大,就沒有多的利潤和多的工作機會。就光想好萊屋那些明星,為什麼他們的電影可以賣全世界,賺這麼多的錢,一樣在台灣都是電影明星,但是待遇等級都差人很多。我覺得美國人深知這個道理,所以他們做任何產業不抄襲,不盜版,好好的把每個產業市場做大,然後去執行。市場上,多樣性才會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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