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ne 1, 2012

Blogging{365-42} Why America(I)?

這是繼上一篇和英國妹對談之後的延續。我其實是誤打誤撞來美國工作,本來計畫會再回去英國的,但是因緣際會就留下來了,直到現在。我再來美國之前,我其實很討厭美國,我很討厭那種哪主流,很財大氣粗的感覺,美國給我就是這種感覺,最重要的是,我以前常常聽美國會歧視有色人種,所以我帶著這些偏見來到了美國工作。直到現在我其實對美國社會的觀感改變很大,我覺得他們作為而且一直想要當世界第一,一定有他們的原因。但是當老大也是要付出代價,十年前的911就是最好的例子。


延續上一篇,我說美國人可以合法取得槍枝。你買槍之前,會對你的身家背景做調查,看你有沒有犯罪紀錄和喀藥前科。你所取得的槍枝都是要註冊的。胞的觀念是,槍是防身,因為他工作的關係,他時常旅行。所以你不知道什麼時候你住的旅館,有人要來搶你,或開槍掃射。我在寫這一篇文章的同時,今天新聞又報了在西雅圖有一個人在一家咖啡廳開槍掃射,死個好幾個人,就在前天。

所以胞可以取得槍枝,其他人也可以的,而且你根本不知道誰有槍,那些人有沒嗑藥,什麼時候開槍亂射人,你根本不知道。在台灣的時候我常看到有些學生有槍然後拿到學校開槍打死一堆學生和老師。在校園裡耶,這是很恐怖的。我想當時,也是因為這樣,我才選英國校園念書吧。

我再大概一個月前吧,我看過一則新聞,有一家人爸爸帶著老婆兩個女兒去其他州渡假,他們算是蠻有錢的,所以度假的地方也蠻好的,總之就是租了一個度假小屋,想要享受一下天倫之樂。結果,他們被兩個歹徒向中,覺得這一家人好像很有錢,就綁架他們,爸爸就被綁架,而且親眼看著他的老婆和兩個女兒被強姦,這樣就算了,那歹徒就是喪盡天良,他們就還活活燒死他們母女三人。爸爸被打個半死,逃出來報案,才抓到這兩個歹徒。


胞看到這則新聞就說,如果當時那個爸爸有槍的話,就不會任那些歹徒為所欲為,可能可以制止他們,防止悲劇發生。你看,美國的社會很進步沒錯,但是他們也活得很恐懼。我們必須備槍來保護自己。我再台灣生活了20幾年,都沒看過真槍,是直到跟胞交往,我才看過槍。我想我得好好調適自己。

我想我活得太天真了,以為我都不會碰到壞人。這種想法是很危險的,胞說,有些很壞的人會闖去你的家門,然後看到女的就強姦,然後再殺了你,他們是不會猶豫的。你如果沒有槍,你連反擊的機會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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